2020年09月24日 18:04 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9月23日,吉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黨委和人民政府,長白山開發區、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梅河口市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廳、委和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20〕54號)精神,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為中小學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更加良好環境。根據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將《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于教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聚焦教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主責主業,堅持問題導向,統籌推進。要高度重視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抽調中小學教師等事宜,嚴格清理規范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不必要干擾。
二要統籌管理,嚴格執行。各地各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經同級黨委審批后執行。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對于社會事務進校園、填寫報表及抽調中小學教師等事宜,統一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布置,其他單位不得直接向中小學校和教師安排布置任務。
三要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審批、報備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各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對下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內容。要堅持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將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對于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各地貫徹落實情況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23日
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
一、減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的負擔
1.嚴格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組織未經審批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各級教育部門對經同級黨委審批報備的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督查檢查考核評比事項進行統籌、合并開展。
2.清理精簡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各地要對現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對清理后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公布,接受監督。
3.改進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式方法。嚴禁重復要求中小學校和教師報送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數據、材料,不得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價工作成效的標準,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嚴禁以檢查評比考核為名要求學校或教師停課。
二、減輕社會事務進校園的負擔
4.合理安排教育扶貧任務。引導廣大教師關心支持教育扶貧工作,充分運用校園和課堂教育幫助貧困地區學生掌握本領、健康成長。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承擔不合理的扶貧任務。
5.嚴格規范各類專項任務進校園。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專項工作、開展的城市創優評先活動等,確需中小學校和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不得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不得安排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工作。
6.科學管理各類教育宣傳類活動進校園。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教育宣傳活動,由教育部門整體規劃、統籌安排進入校園,不得重復融入課程教學的相關內容。
7.嚴禁街道社區安排中小學校和教師頻繁參與社區建設活動。街道社區對教師參與社區建設相關活動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學校有權予以拒絕。
8.嚴禁攤派無關事務進校園。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或借用學校場地舉辦各類考試、換屆選舉、招商、慶典等與教學無關的各類活動。
三、減輕各類報表統計的負擔
9.精簡各類報表填寫。嚴格把控涉及中小學校教師的報表填寫工作,精簡填報內容和次數,杜絕各種數據重復上報及表格多頭填寫現象。
10.規范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除統計部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提請同級統計部門和教育部門審批。未經教育部門同意并部署,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教師的調研活動。
11.加強數據采集信息化建設。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充分運用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各部門按照權限獲取相應的數據,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四、統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
12.嚴格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須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13.嚴禁安排教師參加無關培訓和會議。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統籌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活動。除依法依規開展的必要培訓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用教師拼湊充數,不得把無關培訓攤派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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